武漢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?;C辦理流程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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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 專項審批 | 服務區(qū)域 | 武昌,洪山 |
詳細地址 | 中南SOHO城 |
武漢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?;C辦理流程費用
武漢舜槿華企業(yè)服務有限公司專業(yè)代辦武漢各區(qū)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
一、辦理依據
1.《安全生產法》;
2.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號);
3.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局總令第55號);
4.《武漢市安全監(jiān)管局關于印發(fā)《廣州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序》的通知》(穗安監(jiān)〔2013〕27號);
5.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。
二、辦理范圍
1.純批發(fā)經營危險化學品企業(yè)(城鎮(zhèn)燃氣、劇毒化學品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除外);
2.零售、帶有儲存設施(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施)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(yè)(城鎮(zhèn)燃氣、劇毒化學品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除外)。
三、申請資料
(一)首次辦理經營許可證
1.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、承諾書;
2. 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(guī)程的目錄清單;
3.企業(yè)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(yè)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(復制件)和其他從業(yè)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;
4.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(復制件);
5.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(fā)的企業(yè)性質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文件(復制件)
6.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(復制件)。零售經營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經營單位還須提交
7.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(復制件);租賃儲存設施的,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(復制件);儲存設施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的,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;
8.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、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、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(復制件);
9.安全評價報告(備案稿)。
(二)重新辦理經營許可證
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(yè)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按照本程序的規(guī)定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,并提交相關文件、資料:
1.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(yè)變更其經營場所的;
2.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(yè)變更其儲存場所的;
3.倉儲經營的企業(yè)異地重建的;
4.經營方式發(fā)生變化的;
5.許可范圍發(fā)生變化的。
所需提供資料與首次辦理相同。
(三)到期換證
到期換證經營單位應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到期前3個月將完整的申報資料送區(qū)安監(jiān)局申請更換,并提交如下資料:
1.申請材料清單表;
2.承諾書(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承諾,應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);
3.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》及電子版;
2)確認收貨前請仔細核驗產品質量,避免出現以次充好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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